在職照顧者一週工時自記表:4 個欄位辨認被動補上的工時
在職照顧者一週工時自記表:4 個欄位辨認被動補上的工時
桃園一位四十六歲的女兒,照顧失智母親第二年,用一張紙記下每一段「不在上班時段、卻在做工作」的時間。4 個欄位辨認被動補上的工時,讓協商有了數字基礎。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陳譽翔 碩士生 x 愛長照編輯團隊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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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位四十六歲的女兒,照顧失智母親第二年。她從上一週開始用一張紙記下每一段「不在上班時段、卻在做工作」的時間,欄位只有 4 個:任務、原本該做的時段、實際做的時段、是「自我選擇」還是「被動補上」。
填了七天,週日晚上對著紙頁加總一遍:當週非上班時段的工時 14 小時,其中標記為「被動補上」的有 11 小時。她跟主管做的下一次對話,從「我最近時間管理不好」改成「這 11 小時可以怎麼挪回上班時段」。
紀錄這段時間並不難,難在每次填完,能看出哪些可以協商、哪些要交辦出去。下面這份 4 欄自記表的填法,是給每週都被工時切碎的在職照顧者用的。
欄位 1:任務(具體寫,不寫類別)
不寫「處理母親的事」,寫「分裝下週藥盒」「打給看護確認週四回診」「寫週一提案的圖表」。寫具體任務,後面三欄才有判讀空間。一週下來通常會列出 15 至 25 條紀錄,多到自己也會驚訝。
欄位 2:原本該做的時段
每條任務後面寫一個時段:「上班時段」「下班時段」「家務時段」「自己的時間」。這欄的功能是讓自己看見任務原本應該長在哪裡——多數人不會用這個分類去看自己的一天,寫了會發現,原本以為是「自己的時間」消失,其實是上班時段的工作搬到了那裡。
欄位 3:實際做的時段(寫日期+具體時間)
寫「6/3 週二 22:30—23:15」「6/5 週四 05:00—06:00」這種精確區段,不寫「晚上」「凌晨」。精確區段才能算出總時數,也才能看出某些任務有沒有在固定時段反覆出現——例如連續三週週六晚上九點都在寫提案,這個時段就不是偶發補位,而是穩定佔位。
欄位 4:「自我選擇」還是「被動補上」?
這欄是 4 個欄位裡最關鍵的判讀。一句話的判準:這段工時是自己主動選擇延長,還是因為白天請假請多了、怕績效檢討而不得不補回去?
依勞動部 2024 年公布的「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手冊」(113 年定稿版),員工自願加班與被動補位在勞動法規上有明確區分,但在多數企業的 HR 系統打卡記錄並不會分類;這條判準只能照顧者自己標。標完之後,「自我選擇」那條可以保留,「被動補上」那條就是接下來要拿去跟主管協商、或交辦給看護、或重新分工給手足的部分。
填完後可以做的三件事
她週日晚上把那 11 小時的「被動補上」拆出來看:5 小時是回診後寫護理紀錄、3 小時是分裝藥盒、3 小時是接送看護換班的等待時間。她的處理:
- 回診後寫護理紀錄這件事,下一週跟主管申請改在週二下午處理(午餐後 1 小時,正式登記為彈性方案時段,依勞動部 2025 年公告的「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家庭照顧假改以小時為單位申請)。
- 分裝藥盒交給每週六上午過來的居服員一併處理(依衛福部 2024 年公告的長照服務補助標準,居家服務項目可在照顧計畫中協商調整)。
- 看護換班的等待時間,用半結構化方式做半小時的工作,剩下 1.5 小時直接交給家人接手。
這 11 小時不會全部消失,但其中 6 至 7 小時可以從「被動補上」轉成上班時段或交辦時段。
今晚先做的一件事
拿一張紙,畫 4 個欄位。從昨天開始倒數一週,憑記憶把記得的「不在上班時段卻在做工作」的事填進去。記不全沒關係,這份表的功能不是會計,是先讓自己看見隱形工時的位置——下個禮拜開始用即時紀錄會比回憶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