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再說安寧就是放棄治療了!有關安寧療護的10個快速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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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末期病人接受安寧療護服務,身體健康好轉後,可向原照顧團隊申請安寧居家療護。每個人都有權利依照自己的意願,選擇接受安寧療護服務。為了保障每個人臨終時的選擇權,可以在兩位見證人的見證下,事先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同時可將此意願註記在健保IC卡中。


    本文整理了大家對於安寧療護常提出的疑問或誤解,希望透過簡單的問答,解決大家的疑惑! 
     

    ▍  1. 安寧療護是什麼?為什麼要做安寧療護?

    安寧療護是由一組醫療專業人員,用完整的症狀緩解醫療以及愛心,陪伴末期病人走完人生最後一程。除了提供病人身、心、靈的全人照顧,也會協助病人及家屬面對死亡的各種調適,讓生死兩無憾!


    每個人的生命都很寶貴,即使是在人生走到終點時,也應該得到良好的照顧。末期病人和家屬所需要的,並不是侵入性且增加痛苦的治療,更不是放棄、不予理會的態度,而是尊重他們、減輕痛苦、照顧他們,讓病人擁有生命的尊嚴並完成心願,安然逝去;家屬也能勇敢地渡過哀傷,重新展開自己的人生,這就是安寧療護的終極目標


     

    ▍  2. 誰屬於安寧療護醫療團隊?

    團隊人員基本上包括了醫師、護理人員、社工師、宗教人員及志工,其它則視病人之需求,可加入營養師、物理治療師、藥師等,一同照顧病人及家屬。



     

    ▍  3. 安寧療護是安樂死嗎?

    不是!不是!不是!

    安寧療護希望協助末期病人渡過最後一段安適、有意義、有品質的生活,為此,團隊人員會盡一切努力照顧病人,讓他們安樂活到最後一刻,絕不會不實施醫療行為,而刻意結束病人的生命。

    安寧療護反對安樂死,安樂死是在病人生命終點「前」,透過藥物縮短病人生命;而安寧療護則是透過各種團隊協助緩解末期的各種不適症狀,讓病人無痛、舒適、尊嚴,直到生命自然結束那一天,因此安寧療護對於生命是一種「自然死」(allow natural death)的尊嚴照顧



    ▍  4. 什麼樣的末期疾病才能住進安寧病房?

    安寧療護服務是以末期病人為對象,台灣過去多以癌症病人、漸凍人為主,自98年9月1日起,中央健保局正式公告「八大非癌疾病正式納入安寧療護健保給付」之政策後,新增了八類疾病類別,分別為:

    1.「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如失智)」

    2.「其他大腦變質(如中風)」

    3.「心臟衰竭」

    4.「慢性氣道阻塞疾病,他處未歸類者」

    5.「肺部其他疾病」

    6.「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7.「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8.「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上述這些末期疾病都納入了安寧服務範圍,讓更多末期病人受惠。


     

    ▍  5. 哪裡提供安寧療護服務?要怎麼入住?住安寧病房很貴嗎?

    至目前為止,台灣安寧照顧基金合約醫院有86家,分布於全國各地,其中有50家醫院已開設安寧病房,專門照顧末期病人。若您需要尋求協助,可至這些醫院洽詢


    如果想要入住安寧病房,您必須先掛號,再帶著原診斷及治療醫院的病歷摘要或是診斷書就診,受過安寧療護專業訓練的醫師會和您詳細討論,再決定需不需要住院,以便進一步安排。若病人的原住醫院就有安寧療護的服務或病房,可以向原主治醫師反應,他們會協助您和負責安寧療護的醫師會診。


    至於入住安寧病房的費用高低,也是許多人的疑問,請別擔心,目前入住安寧病房的給付標準均按全民健保標準如果是三人房,不必付費;住兩人房,一天約付1,000多元;住一人房,一天則約2,000多元之病房補助差額,確切的金額以各開辦安寧病房醫院的收費標準而定。


    而醫藥費的部份,若是健保局尚未核准給付的藥品或治療才需要另外付費。有經濟困難的末期病人也可以透過合約醫院社服室向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申請經濟補助。
     


    (圖片來源:pixabay)

     

    ▍  6. 進入安寧病房後只是等死,沒有任何治療,是真的嗎?

    這是錯誤的說法!安寧病房強調的是減除病人的各種痛苦,因此絕對會運用各種藥物及方式來治療病人;凡是從事安寧的醫療人員皆需重新接受嚴謹的安寧醫學訓練及相關的心理知識,並且不斷地充實這方面的新知,甚至定期到國外進修,因此來到安寧病房的病人是可以受到很好的醫療及各項照顧的。


     

    ▍  7. 什麼是安寧居家療護?什麼是安寧共同照護服務?

    當末期病人接受安寧療護服務,身體健康好轉後,可向原照顧團隊申請安寧居家療護,在家休養,只要負擔醫護人員的交通費用即可。


    病人住在自己的病房中接受原主治醫師的照顧,然而如果到了疾病末期卻不想住在安寧病房時,則可以選擇住在原本自己的病房,改由原安寧療護團隊照顧。


    如果病人常常覺得痛,或出現其他難受的症狀、心情鬱悶,我們會使用藥物及儀器設備減輕病人的不識,保持他們的身體乾淨整潔,讓他們比較舒服,也會協助病患與家屬面對並渡過死亡的過程,幫助他們適應新的生活。

    ▶ 可以來看看安寧基金會的微電影《愛你這麼多~居家安寧的選擇》

     


     

    ▍  8. 我的親人得了癌症,我到底該不該告訴他?

    我們認為這必須視各人需要而定。


    有的人需要被告知,如此一來,他可以運用自己的時間,為自己的治療方式等事物做決定,完成心願、交代後事,坦然面對生命的終點;有的人卻不希望知道,因為死亡的威脅太大,當壞消息來到自己面前,卻尚未做好面對病情的心理準備時,會造成心理壓力過大,可能因此產生自我傷害的行為及想法。


    人有自主性,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當然也有知道自己疾病狀態的權利。但前提是要在沒有傷害的情形下進行,也就是說,要先確定病人在獲知病情後,不會做出自我傷害的行為。


     

    ▍  9. 如何告訴他得了末期疾病?

    首先,必須確定病人真的想知道自己真實的病情,建議可以參考以下幾點原則來說明,例如:


    1. 病人在被告知前已找到活下去的理由。

    2. 與病人有某種程度信任的關係。

    3. 告知者的用詞要委婉。

    4. 掌握告知的時間。

    5. 知道如何處理病人因被告知而產生的情緒。

    6. 對病人保證不會遺棄他。


    此外,當病人被告知病情後可能有錯綜複雜的情緒變化,也可能會時而逃避,時而面對,必須以愛心與支持的態度接納病人所有的情緒。
     


    (圖片來源:pixabay)
     

    ▍  10. 聽說現在每一個人都能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以及可以註記在健保IC卡中?要怎麼做?

    每個人都有權利依照自己的意願,選擇接受安寧療護服務。為了保障每個人臨終時的選擇權,可以在兩位見證人的見證下,事先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同時可將此意願註記在健保IC卡中


    萬一有一天患了嚴重傷病,經兩位專科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時,病人可依簽署過的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擁有臨終時不急救的權利。

     

    ▶ 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是89年通過的法令,主要在確保末期重病的患者都能依照自己的意願接受安寧療護服務;醫療人員也可以依此法律行使他們照顧病人的權力,其他詳細內容,請參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繼續閱讀:

    1. 朱為民-安寧緩和療護:常見三大迷思

    2. 吳念真:那些安寧教會我的事......



    資料來源:
    安寧療護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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