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典有家屬支持中心,老人們雖然獨居,卻不孤獨-《第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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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老人雖然獨居,卻不孤獨,家屬照顧不是義務,卻很少將家中老病完全棄之不管。只有當政府分擔了辛苦的照顧勞務,家人才能填補情緒支持的工作;只有當照顧不是「義務」,家人才更能自願的投入照顧工作。


    作者/楊佳羚
     

    即使瑞典的市政府提供了老人失能預防、健康促進與社區居家照顧等多樣服務,公共照顧涵蓋率高達七成,但老人的照顧需求中,仍有高達七成的比例是由家人承擔,主要照顧者是同樣年邁的伴侶。

     
    瑞典老人
    (圖片來源:pixabay) 


    然而,瑞典卻到近年才承認家人大量承擔照顧工作,也遲至二○○九年才開始有家屬支持中心,目的在於回應家屬擔負無酬照顧勞動時的需求。
     
    家屬支持中心除了有電話專線供照顧老病家人的諮詢之外,也開放照顧者參與每週的午茶時間,而市政府會安排居服員到家中照顧老人。
     
    就如老人聚會中心的實驗方案必須與
    居服員搭配得宜,才能協助老人出來活動一樣,家屬支持中心也需與居服員及市府提供的喘息服務良好銜接,才能讓家屬無後顧之憂。
     
    每週午茶活動包羅萬象,不僅有與照顧相關的醫療法律知識,也有讓照顧者得以休閒的文學欣賞、蛋糕烘培及社交活動;一方面讓家屬增進照顧知能、抒發彼此心情,另方面也讓家屬可以從繁重的照顧工作中抽離開來。
     

    與家屬支持中心相鄰的,還包括復健中心與短期照顧中心。短期照顧中心跟特殊老人住宅都屬機構式照顧,配設廿四小時的照顧人員。唯一差別在於,短期照顧中心只提供短期住宿及照顧。
     
    家屬支持中心
    (圖片來源:pixabay) 
     
    諸如剛出院的老人如果回去自宅,可能需要增加的居家照顧服務項目,也可能需要搬到特殊老人住宅,但從自宅搬到老人住宅或特殊老人住宅,需要一段安置的緩衝……,評估員會和家屬共同會商,擬訂老人照顧計畫,過程中所出現的空檔,也都能安排老人們在短期照顧中心居住。
     
    有的老人則是出院後仍然病重,而在短期照顧中心過世。短期照顧中心的負責人表示,她絕對不讓任何一位老人在她的中心裡孤獨地死去。在老人臨終之際,如果沒有家屬陪伴,也一定有照顧人員陪在身邊。
     

    短期照顧中心同時也是家屬支持服務的一環。當平時照顧老人的家屬要遠行,或需要較長期的喘息時間,也可以向市府申請,安排老人到這裡短期居住。
     

    家屬支持中心還有一項簡單而貼心的設計,那就是讓照顧者隨身攜帶一張「緊急聯絡黃卡」上面有家屬的姓名、受照顧者的姓名、年紀、住址電話等基本資料。萬一照顧者在外面發生意外,救護人員可以快速在家屬衣物中找到這張黃卡,啟動支援系統,與市府照顧單位聯繫,安排居服員去照顧在家等候的老人或病患。
     
    我在翻譯這項措施時就深為感動。學成歸國前一年,我在瑞典當了一年的「暫時單親媽媽」,和三歲的女兒一起在瑞典生活。當時我常擔心如果在上下學途中發生意外,誰能幫我去接在幼兒園的女兒?
     
    與此相似的,就如許多照顧特殊疾病孩子的台灣家長最常說:「萬一我發生了什麼事,這孩子怎麼辦?」有了這樣的黃卡,結合普及的居家服務照顧,就能讓無酬照顧者覺得並非所有重擔都由一人或個別家庭承擔,還有整個國家社會做為後盾。
     
    照顧老人
    (圖片來源:pixabay)
     
    最令人感動的是,家屬支持中心的工作人員說:「家屬的照顧是自願,而非義務!」我們常認為這樣的觀念不適合崇尚孝道的台灣社會,但事實上,許多台灣老人缺乏良好的照顧、孤獨感也很高。
     
    有錢人家把照顧工作丟給便宜的外籍看護,沒錢的人則得迫於生計外出工作,難以給長輩足夠的陪伴與照顧,倘若辭職在家,經濟便無法獨立。
     
    如果政府做太多,是否讓人民懶惰?或有損所謂的「儒家傳統美德」?這的確是台灣政府常用的藉口,藉以免除國家應擔負的照顧責任。
     

    在瑞典社會中,子女雖沒有與父母同住的習慣,但家人往往就住在附近。不論是研究統計或我在瑞典生活中的觀察都顯示,瑞典子女與年老父母的關係反而比台灣人更親近。
     
    由於政府已承擔了居家服務、老人聚會中心、警鈴和交通服務,讓老人能在自宅在地老化,即使子女未與父母同住也能安心,並且能擔負更多「情緒支持」的工作。
     
    住得較遠的子女常常和父母通電話,住在附近的則常常聚會、探望,例如,我的一位瑞典朋友常打電話給獨居在瑞典北方的媽媽,每天講超過一小時的電話;而我在斯德哥爾摩的瑞典阿嬤,超過八十歲的她,雖然視力與行走漸漸不方便,但她的子女就住在附近,不時來跟她喝茶、幫忙,甚至與她二兒子已離婚的「前媳婦」,也常來和她聊天!
     
    《漢娜的女兒》一書中所描寫的,女兒常開好幾個小時的車去探望住在機構的失智母親,即使母親無法與她溝通,她也持續與母親說話。這樣的親子關係並非只出現在虛構小說中。
     

    瑞典老人雖然獨居,卻不孤獨,家屬照顧不是義務,卻很少將家中老病完全棄之不管只有當政府分擔了辛苦的照顧勞務,家人才能填補情緒支持的工作;只有當照顧不是「義務」,家人才更能自願的投入照顧工作。

     
    安養院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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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人生:迎接熟齡新社會運動》作者/楊佳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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