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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國鳳專欄】 老福聯盟秘書長吳淑惠專訪:想在地安老,要懂得利用「社區照顧」的4大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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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1
作者 前資深媒體人 朱國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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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安養護機構的負責人,「老後想要住哪裡?」
我注意到,一些歐美日等地的媒體,在採訪完當地評鑑優良的機構負責人時,最後總不免追問一個問題,「請問老後想要住哪裡?」
結果這些負責人,老後並不想住在自己經營卓著的安養護機構,答案還是「希望住在自己家裡」。
其實不只是安養護機構的負責人,相信失能/失智的長者如果可以選擇,還是希望能在自家終老。
老人的心願,其實政府有聽到了,歐、美、日等國早已將長照資源的重心,從機構轉回社區與居家,台灣也不例外。從政府的「長照1.0」到「長照2.0 」,都是以「在地老化」、「在家安老」做為重要目標。
(圖片來源:pexels)
但是要實現這個目標,社區照顧能否充分支持,是一大關鍵。更重要的是,民眾也要對於所謂的「社區照顧」,有一定的認識。
如果不懂得這些服務內容,當然就不懂得如何利用,當長者無法獲得妥善的「居家照顧」,又無法靠這些「社區照顧」補上缺口時,家人往往會無奈的選擇,「還是送去老人院吧」。
所謂的「社區照顧」資源其實不少,目前有:
1.日間照顧中心(以下簡稱「日照中心」)
2.家庭托顧(以下簡稱「家托」)
3.小規模多機能
4.團體家屋
有的名詞勉強能夠「望文生義」,譬如日照中心與家托;有的名詞就會讓人「霧煞煞」,譬如「小規模多機能」與「團體家屋」。
為此我特別採訪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淑惠,她對於台日的長照資源,都相當熟稔,吳淑惠根據衛福部統計,指出目前已經佈建的「社區照顧」資源數量,分別是:日照中心223處、家庭托顧81處、小規模多機能41處、團體家屋7處(12個單元)。
▲圖為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淑惠小姐(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提供)
▍ 政策大力推動「一鄉一日照」,日照佈建數量也最多
就以數量來看,社區照顧資源中,佈建數量最多的就是日照中心。吳淑惠指出,因為政府提出「一鄉一日照」的政策,佈建數量相對較多,與政策大力推動有很大的關係。
日照中心就像是老人版的「日間托兒所」,也是會供應午餐、午憩、點心、交通接送,此外還會提供生活照顧、健康促進活動、教育休閒活動等等。而且會按照長者興趣,在某些時段採取「同質性分組照顧」,也是著重小家、小單元的服務模式。
台灣的日照中心服務對象雖然包含失能與失智,但是大多數僅接受到輕度與中度,而且要具備基本行動能力,或是至少能使用助行器行走。
▍ 小規模多機能,社區中的第二個家
目前日照中心的服務時間,大致是週一~週五的07:30~18:30,也就是只有日間服務。但是有夜間的照顧需求時,怎麼辦?譬如家人要出差、出國,連續一段時間無法陪伴照顧時。
吳淑惠表示,如果平時去的日照中心,有進一步提供所謂的「小規模多機能」服務,老人家就可以在最熟悉的地方、由最熟悉的照服員,提供臨時夜宿服務。
雖說是「臨時」,其實允許住宿的期間很寬裕,一個月內只要連續住宿天數不要超過15天,可以讓照顧的家人獲得充分的喘息,因此可以形容是「老人在社區中的第二個家」。
目前全台有將近二成的日照中心,有進一步提供「小規模多機能」的服務,也就是包括「日間照顧」、「臨時住宿」、「居家服務」。我認為,這三種服務的結合,才能落實「連續性照顧」、或是「多元照顧」。
(圖片來源:pixta)
譬如家人清晨6點就要出門,那時日照中心尚未開門,人力許可的情況下,小規模多機能的居服員可以提早到府照顧長者,等到日照中心開始營業時,再負責送長者「上學」。
同樣的,家人如果很晚才能返家,居服員也能將長者送回家中,陪伴照顧長者到有家人接手時。吳淑惠表示,小規模多機能,讓家人有更多的選擇彈性,對於在家安老,格外有意義。
▍ 家庭托顧,把長者送去「保姆」家
日照中心像是把長者送去日間托兒所,家托則像是送去保姆家,家托也會提供長者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安全性照顧。
很多投入家托的「保姆」們,是因為原本就有照顧失能的家人,如果有進一步接受「照顧服務員」的訓練,就能申請投入家托的行列,政府還會提供無障礙設施的補助,吳淑惠表示。
同樣是日間托顧,送去日照中心、與送去家庭托顧有何不同?由於每一個托顧家庭的服務人數,含照服員自家的失能家屬不得超過4人,如果不喜歡日照中心要與太多「同學」相處,也不喜歡日照中心要「按表操課」的話,家托就會成為理想選項。
但是家托發展至今,佈建數量仍然很有限,供需雙方的接受態度,應該都有影響。譬如送嬰幼兒到保姆家,父母決定就好;送長者到「保姆」家,不是兒女拍板就能算數,老人家的意向才是關鍵。
吳淑惠表示,家托在原鄉的接受度較高,與部落文化有相當關聯。部落人際關係較緊密,原本就有深厚的共享文化,家庭間彼此都很熟稔,老後送到家托,抗性自然降低。
(圖片來源:photo AC)
▍ 團體家屋,失智長者保有自主權的最佳選擇
社區照顧資源中,只限定服務失智長的是「團體家屋」。
當長者的認知能力出現問題,經常吵著要出門,出了門又經常忘記回家的路,很多家人會選擇將長者關在家裡,只會讓長者的失智、甚至失能狀況更快惡化。
怎麼辦呢?團體家屋,就成為另一種選項,吳淑惠表示。團體家屋雖與安養護機構一樣是採取24小時照顧模式,但是第一個明顯差異是「空間設計」。
團體家屋,顧名思義就是有「家」的感覺。長者們共享客廳、餐廳、廚房、衛浴等公共空間,但是也擁有自己私人的專屬房間。長者可以從家裡搬來喜歡的家具,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布置風格。
第二個明顯差異是「照護比」。團家的每個照顧單元,最多收住9位失智長者,照護比為1:3,也就是一位照顧職員只照顧3位長者,因此較有餘裕時間陪著長者散步、聊天、玩遊戲。
第三個明顯差異是,鼓勵長者一起生活參與。住在團家的長者,會一起挑菜、洗菜、切菜、煮飯、洗衣、曬衣,落實「生活=復健」的理念,照護職員與失智長者其實是共同生活的夥伴關係。
團家也不會把長者約束起來,反而會帶者長者出門購物,讓長者參與採買食材、付錢、找零,這些動作都有助於減緩認知功能的退化。
當長者們一起和樂的包水餃、做潤餅,一起玩撲克牌、享受下午茶,不就像是住在一個大家庭的感覺嗎?
(圖片來源:pixta)
住的離團家較近的家人,甚至會天天下班後來陪伴,等到就寢時再離開。社區內就有團體家屋的資源,就能讓失智長者實現社區安老的期待。
團體家屋服務對象是中度以上失智、且具行動能力者。如果已經失去行動能力,就不適合送往團體家屋。但由於團體家屋的設置成本較高,失智症照護人力也較欠缺,目前只有七處團體家屋(合計12個照顧單位),分布在台北、台中、雲林、斗六、嘉義、花蓮。
雖然目前社區照顧資源的佈建數量還很有限,但是我認為,越懂得認識資源、掌握資源,越能妥善應對需要被照顧的老後。我也期待,未來會有更多的社區照顧資源不斷的「長出來」,讓長者們能放心的在地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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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朱國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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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財記者 前資深媒體人 朱國鳳
- 從台灣第一本理財雜誌開始,完整參與理財雜誌的更迭變化。曾主跑過房地產、證券、基金、銀行、保險等財金路線,擁有產官學界豐富的採訪與撰述經驗。 有感於網路興起,碎片般的知識更容易產出與取得,自我期許在眾聲喧嘩的年代,提供整合性、系統性的建議。
朱國鳳專欄: http://www.ilong-termcare.com/Expert/Detai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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