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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 看診掛號費補助重點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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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作者 愛長照編輯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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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愛長照編輯團隊
隨人口高齡化,苗栗縣政府為達成慢活城市永續宜居新指標,努力提昇醫療福利、減輕長者就醫門診負擔,並落實分級醫療,113年1月1日起,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縣民前往與縣府簽約之診所接受門診服務,每人每次掛號費由縣府負擔50%、補助上限75元,其餘費用由簽約診所負擔;每人每年免費額度為1000元,最後一次若餘額不足,須給付差額給診所。
因補助對象僅為設籍苗栗縣之長者,為辨識身分戶籍地為苗栗縣民,補助對象須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讀取長者資料),並簽署「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由衛生所或特約診所於「長者掛號費補助核銷系統」建置基本資料,才能使用補助。
每人終生只需於衛生所或特約診所建置基本資料1次,便可在任何特約診所使用並累計;若無提供證明文件及簽署同意書,恕無法享用掛號費補助。
苗栗縣政府也提醒以下重點:
▍落實分級醫療,只限診所,醫院不適用
為鼓勵民眾落實分級醫療,大病到醫院、小病到診所,本補助方案以診所、衛生所為執行機構,由診所、衛生所依病情需要協助轉診至醫院,養成鄉親就近就醫、有病看家庭醫師的習慣。
經熟悉的家庭醫師診療,如有需要再行轉介至醫院就醫,可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及醫院壅塞,以提升鄉親就醫品質。
▍只限簽約診所,非所有診所
本補助僅限與苗栗縣衛生局簽訂合約的診所才有,衛生局會發予特約或合作標章,並將名冊公告於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站「醫療專區」-「苗栗縣 65 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圖/苗栗縣政府)
▍補助掛號費,不是免費
補助範圍僅限掛號費,民眾仍須支付健保部分負擔、藥品部分負擔。
▍每人上限 1000 元
補助是有上限的,用完額度金額民眾需要自己付費。
(圖/苗栗縣政府)
設籍苗栗縣 65 歲以上長者及 55 歲以上原住民,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至年度編列預算用完為止,民眾使用上如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洽詢醫政科吳小姐(電話:037-55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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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1日起苗栗縣政府試行高齡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縣民前往特約診所就醫,掛號費由縣府負擔50%、上限75元,每人每年免費額度為1000元。(圖/苗栗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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