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財產被騙光?談高齡者財產保護與信託制度
擔心財產被騙光?談高齡者財產保護與信託制度
林媽媽年近80,生活簡單但持有一間房產與千萬存款。她擔心未來如罹患失智症或有其他疾病造成判斷能力低落,會被騙簽名或誤信他人而有移轉財產的情事,經律師協助後,將部分資產設立「安養信託」。(圖片來源/Freepik)
林佳頻律師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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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佳頻律師
「知名作家司馬中原晚年因出售房產與子女發生糾紛鬧上新聞版面。」
「我爸爸最近突然說要把房子過戶給外籍看護人,我怎麼勸都沒用,還說我是不肖子女……我怕他是被騙,但法律上我什麼都做不了嗎?」
隨著高齡社會來臨,愈來愈多長輩持有不動產與退休金資產,一旦發生失智、判斷力衰退,或受到外力影響,便可能作出不利自己或家族的財產處分,例如:
2. 遭陌生人說服簽訂贈與契約或買賣契約;
3. 因行為能力尚未喪失,子女無權干涉其財產行為。
在這樣的現實困境中,法律如何保障高齡長者的財產安全?「信託制度」便是其中一種兼顧尊重意願與避免侵害的法律工具。
一、什麼是信託?高齡者可以怎麼用?
信託是指由本人(委託人)將財產交由信任的人或機構(受託人)管理運用,依照約定的方式照顧自己或他人(受益人)的制度。例如:
1. 長輩將名下不動產、存款交由信託公司代管;
2. 設定受益人為長輩自己(確保生活費、醫療費不被他人侵占);
3. 依長輩個人生活需求設定信託條件,例如「每月撥款三萬元生活費」、「住院時可追加醫療支出」等。
這種信託設計,能避免長輩在判斷能力退化時做出錯誤處分,也避免財產被外人誘導轉移,同時保障其尊嚴與使用權。
二、與「監護宣告」有何不同?
過去不少家庭選擇為失智長輩聲請監護宣告,但監護是長輩喪失行為能力後的被動處置,如長輩在受監護宣告前已移轉財產,要追回已轉移的財產仍須經曠日廢時之訴訟程序,且監護人行使監護權限時是否完全符合長輩之意願及利益,時有爭議之處。
相比之下,信託屬於「預防型制度」,可在長輩意識清楚時先行規劃,不僅可依自身需求設計財產運用方式,亦可納入醫療照護、遺產傳承等安排,更具彈性與尊嚴。
三、實務案例分享
林媽媽年近80,生活簡單但持有一間房產與千萬存款。她擔心未來如罹患失智症或有其他疾病造成判斷能力低落,會被騙簽名或誤信他人而有移轉財產的情事,經律師協助後,將部分資產設立「安養信託」,由受託銀行代管,明訂每月撥款額度與用途,並設置「監察人」機制,啟動保護措施。
林媽媽說:「我老了以後,頭腦如果不清楚,也不用擔心錢會被騙光或被誰拿走。」
四、適合哪些家庭考慮信託?
1. 長輩獨居或與外籍看護人長時間相處
2. 有早期失智傾向,擔心未來喪失判斷能力
3. 家中子女間意見分歧,擔心財產處分爭議
4. 長輩有特殊交友狀況,難以控制贈與行為
若您擔心上述情況,不妨及早與律師討論,設計一份專屬於長輩的信託計畫。
五、結語:法律,是保護不是控制
許多照顧者擔心為長輩規劃信託或法律安排,會讓對方覺得「不被信任」甚至引發衝突。但其實,信託並不是「限制」長輩,而是給他們一種更穩妥、安全的財產運用選擇。
記得,高齡不是風險,沒有規劃才是風險。從信託制度開始,幫長輩守住一生的努力,也守住家庭的和平與尊嚴。
原文經作者同意授權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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