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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添加“威而鋼”的食品 一家三人面臨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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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7 14:57:35
bi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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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合肥鐵路運輸法院對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楊某某及其女兒楊芳(化名)、兒子楊傑(化名)被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因楊芳、楊傑系從犯,認罪認罰,被適用緩刑;同時被判令三被告人承擔銷售金額三倍共計615849元的民事公益訴訟賠償,並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以此警示教育公眾,消除危害影響。
2020年7月30日,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在偵辦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將被告人楊某某、楊芳、楊傑抓獲。經查,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間,楊某某多次從山東、河南、廣東等地購進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各色食用保健品裸片及仿制的各種性保健品包裝材料,在合肥市瑤海區汪塘東區、新站區京商商貿城等處設置包裝窩點。期間,楊某某雇傭其子楊傑、其女楊芳協助其包裝,將包裝好的有毒有害保健品通過物流發貨等方式進行銷售。其中,楊某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額20萬餘元,楊芳參與銷售金額11萬餘元,楊傑參與銷售金額2000元。2020年7月30日,公安機關對楊某某的包裝窩點進行搜查,共扣押添加了西地那非的性保健品成品300餘盒,裸片70餘千克,待銷售金額共計約5.5萬元。以上性保健品經檢驗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被告人楊某某等人到案後對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在供述中交待,其家庭中有多名成員受其影響從事有毒、有害食品的生產、銷售,並被刑事追究。
據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發佈保健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的通知》(食藥監辦保化[2012]33號)將西地那非列為食物或保健品禁止添加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添加了“西地那非”的食品直接認定為“有毒有害食品”。對於存在生產、銷售行為的,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西地那非的商品名為“威而鋼”,是西藥“威而鋼”的主要成分,屬於處方藥,須在醫師指導下服用。使用西地那非帶來的不良反應包括頭痛、潮紅、消化不良、鼻塞及視覺異常等癥狀;過量服用可能誘發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嚴重後果。因此,在脫離醫師指導的情況下使用西地那非,會對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據此,本案檢察機關以三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消費者身體健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官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生產、生活應當堅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線。楊某某等人為追求獲利,進行“家庭作坊”式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僅給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帶來風險、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也使自身身陷囹圄,受到法律的嚴懲。消費者在購買任何一種食品或保健品時,一定要仔細鑒別,查看外包裝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志等,避免上當受騙,影響身體健康。(胡源源 實習生 張菲婭 劉海智 記者 張毅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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